严查冬季酒驾
一旦查实逗硬记12分
12月13日20时许,船山大队执勤民警在大面沟检查点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渝CY5562的小型普通客车迎面驶来,执勤民警果断将该客车拦了下来。
“你好!请出示一下你的驾照和行驶证,并配合我们作酒精测试检查。”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刘某说。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刘某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先驾驶员刘某还有所狡辩,但面对民警的质问和测试结果,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是悔恨不已,并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再不触犯“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了驾驶人刘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1900元的处罚。
12月14日晚,安居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接到磨溪派出所报警电话,称磨溪街上一名男子疑是酒后驾驶(川JQ8701)小型货车横冲直撞,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安全隐患。执勤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巡逻排查,并及时上报安居110、市局110。当晚8时,在船山区景明加油站将驾驶员徐某拦截,出勤人员迅速将其制服。当事人徐某经过酒精测试,其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其约束至酒醒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了驾驶人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1900元的处罚。
行动成效明显
查获违法行为3323起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据市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易灵介绍,临近元旦、春节,是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高峰期,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逃逸的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是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一旦发现酒后驾驶的行为,市民朋友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警方举报,为文明、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据了解,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成效,交警支队在市城区遂乐路口、滨江路口等主要干线设卡检查,同时在区县辖区设置固定检查点9处,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照相机、录像机等装备,采取定点、定人、定时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过往机动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查处酒驾、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统一行动中,全市共检查往来机动车辆23620余辆,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323起,其中饮酒后驾驶6起、无证驾驶8起,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险2起、摩托车超员12起、面包车粘贴深色膜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