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
注:村(居)委会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证明材料(人口信息系统无人像信息无法核实是否本人的需提交)。
办理流程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采集人像→登记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缴费→办结
1、凭户口薄、证明本人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核验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派出所对申请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派出所开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款发票给申请人;
5、申请人持领证通知到办证点领取身份证。
办理地点
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各区县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咨询电话:
市局:0825-2510286
船山政务中心:0825-2251737
安居政务中心:0825-8663593
经开政务中心:0825-2230377
河东政务中心:0825-2668131
蓬溪政务中心:0825-5395129
射洪政务中心:0825-6675279
大英政务中心:0825-782466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证